一句话总结:Regulation (EU) 2024/1689 第五章把 GPAI 模型提供者的义务分成两档。基础档在第 53(1) 条,四项:编制并更新技术文档(附件十一)、向打算集成的下游提供信息与文档(附件十二)、制定版权合规政策、公开发布足够的训练内容摘要;再加第 53(3) 条的配合义务。系统性风险档在第 55(1) 条追加四项:模型评估含对抗测试、系统性风险评估与缓解、严重事件跟踪与不迟延报告、充分的网络安全保护。分档开关在第 51(2) 条——累计训练算力大于 10²⁵ FLOPs 即推定为高影响能力,此时按第 52(1) 条须在满足条件或知悉将要满足之日起两周内通知委员会。
一、两档义务:基础档与系统性风险档
基础档:第 53(1) 条四项
| 项 | 义务 | 交付对象 | 内容依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(a) | 编制并保持更新模型技术文档,含训练与测试过程、评估结果 | 应请求提供给 AI Office 与成员国主管机关 | 附件十一 |
| (b) | 编制、更新并向打算集成的 AI 系统提供者提供信息与文档 | 下游提供者 | 附件十二 |
| (c) | 制定遵守联盟著作权与相关权法的政策,特别是通过最先进技术识别并遵守依 Directive (EU) 2019/790 第 4(3) 条作出的权利保留 | 内部政策 + 可举证 | 53(1)(c) |
| (d) | 按 AI Office 提供的模板,编制并公开发布足够详细的训练内容摘要 | 公众 | 53(1)(d) |
第 53(3) 条另加一条:应委员会与成员国主管机关行使职权之必要,提供配合。
第 53(4) 条给了合规路径:在协调标准发布前,可依第 56 条行为准则证明符合第 53(1) 条;符合欧洲协调标准则在覆盖范围内推定符合;既不遵守已批准准则、也不符合协调标准的,须向委员会证明其他适当的合规方式。
系统性风险档:第 55(1) 条四项
| 项 | 义务 |
|---|---|
| (a) | 按反映技术现状的标准化协议与工具开展模型评估,包括实施并记录针对模型的对抗测试,以识别与缓解系统性风险 |
| (b) | 评估并缓解可能在联盟层面产生的系统性风险(含其来源),包括源自开发、投放市场或使用的风险 |
| (c) | 跟踪、记录并不迟延向 AI Office(并在适当时向成员国主管机关)报告严重事件与可能的纠正措施 |
| (d) | 确保模型及模型物理基础设施具备充分的网络安全保护 |
第 55(2) 条的合规路径与 53(4) 同构:准则或协调标准,或自行证明其他适当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