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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新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— 整机产品经理合规指南

欧盟新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整机产品经理合规指南,覆盖 5 类电池分类(便携式 / SLI / LMT / EV / 工业)、有害物质限制(汞/镉/铅)、碳足迹与回收成分强制最低比例、电池可拆卸 / 可替换要求、电池护照、供应链尽职调查、CE 标志及各阶段实施时间线。

Seriously·发布于 2026/6/3·56 分钟阅读

一、法规概览

欧盟新电池法规是第一部对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的欧盟法律,覆盖从原材料采购、生产制造、使用到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。与旧指令不同,这是一部 Regulation(法规),在欧盟全境直接适用,无需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,确保了统一执行。

作为整机产品经理,核心关注点:你的产品中使用的是什么类型的电池? 这决定了适用哪些要求。


二、电池分类(5类 + 1特殊)

法规将所有电池分为5大类别,分类依据是设计用途而非化学体系:

欧盟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— 电池分类体系 便携式电池 Portable Battery 密封、≤5kg、非工业/非EV/非LMT/非SLI | 常见规格:AA, AAA, 9V, 纽扣电池等 SLI 电池(启动/照明/点火电池) Starting, Lighting & Ignition Battery 用于车辆/机械的启动、照明或点火 | 也可兼作辅助/备用电源 LMT 电池(轻型交通工具电池) 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 密封、≤25kg、用于轮式车辆牵引 | 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等 电动汽车电池 EV Battery 用于混合动力/纯电动汽车牵引 | L类车辆 (>25kg) 或 M, N, O 类车辆 工业电池 Industrial Battery 工业用途 / 通信基础设施 / 储能 / 农业 / 所有其他 >5kg 且不属于上述类别的电池 注意:电池可归入多个类别时,适用最严格的要求;电池电芯/模组单独销售时,按最相似类别处理

整机产品经理快速判断法

你的产品 电池类型 关键合规要求
遥控器、玩具、无线鼠标 便携式电池(一次/二次) 有害物质限制、标签、可拆卸性
电动工具、吸尘器、智能家居 便携式电池(锂电池组) 有害物质、标签、可拆卸、性能
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 LMT 电池 碳足迹、回收成分、护照、标签、可拆卸
电动汽车、混合动力车 EV 电池 碳足迹、回收成分、护照、尽职调查
储能系统、UPS、数据中心 工业电池 碳足迹、回收成分、护照、安全、尽职调查
汽车铅酸电池 SLI 电池 回收成分文档、标签

三、关键合规要求时间线

以下按时间顺序列出各阶段生效的要求,注意:部分日期为"具体日期"或"授权法案生效后X个月,以较晚者为准",以下为基于法规原文计划日期的预估。

实施时间线 (2023-2036) 2023.08 法规生效 汞/镉限制 2024.08 铅限制(≤0.01%) CE标志, 符合性评估 性能/耐久性文档 安全文档(储能) 2025.02 EV电池碳足迹声明 尽职调查指引发布 2025.08 分类收集标识 尽职调查义务 旧指令废止 2026.02-08 工业电池碳足迹声明 EV碳足迹性能等级 通用标签要求 2027.02 可拆卸/可替换 QR码 电池护照 2027.08-2028.08 工业电池最小性能 EV碳足迹限值 LMT碳足迹声明 回收成分文档 便携电池最小性能 2029-2030 工业电池碳足迹限值 LMT碳足迹性能等级 外储工业电池碳足迹 2031 强制回收成分:Co 16% Pb 85%, Li 6%, Ni 6% LMT碳足迹限值 2033-2036 LMT回收成分文档 回收成分提升:Co 26% Li 12%, Ni 15% 注:2023年8月法规生效时库存电池无需满足新要求;首次投放市场后才需满足当时已生效的要求 截止时间线速查表 日期 要求 适用电池类型 对整机产品的影响 2024.08 有害物质限制 (铅≤0.01%) 便携式电池 含铅电池方案需重新评估 2024.08 性能/耐久性参数文档 工业>2kWh、LMT、EV 需供应商提供电池参数 2025.02 碳足迹声明 EV电池 需电池供应商提供碳足迹数据 2025.08 分类收集标识、尽职调查义务 所有电池 / 需尽职调查的电池 包装需印标识;供应链审查 2026.02 碳足迹声明 工业电池(内储) >2kWh 储能产品需关注 2026.08 通用标签 (容量/非充电/信息) 所有电池 产品标签需更新 2027.02 可拆卸/可替换要求 便携式、LMT电池 产品结构需重新设计! 2027.02 电池护照 + QR码 LMT、工业>2kWh、EV 产品需集成QR码 2028.08 回收成分文档(Co,Li,Ni,Pb) 工业>2kWh、EV、SLI 需供应商提供回收成分数据 2028.08 便携电池最小性能值 通用便携式电池 低性能电池可能被淘汰 2031.08 强制回收成分最低比例 工业>2kWh、EV、SLI 必须验证电池回收成分 2036.08 回收成分比例提升 +LMT电池纳入范围 持续监控供应链

四、整机产品经理重点关注事项

4.1 有害物质限制 (Art. 6, Annex I)

物质 限值 适用范围 生效日期
汞 (Hg) ≤ 0.0005% (5 ppm) 所有电池 已生效
镉 (Cd) ≤ 0.002% (20 ppm) 便携式电池 已生效
铅 (Pb) ≤ 0.01% (100 ppm) 便携式电池 2024.08.18
铅 (Pb) 豁免 便携式锌空气纽扣电池 至 2028.08.18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核查产品中使用的电池是否符合上述物质限值
  • 含铅电池(如纽扣电池)需确认豁免状态
  • 除现有 REACH 限制外,法规未来可能新增更多物质限制

4.2 碳足迹 (Art. 7) — 分阶段推进

适用范围:EV电池、可充电工业电池 (>2kWh)、LMT 电池
豁免:准备再利用、再利用、再制造的电池

阶段 EV 电池 工业电池 (内储) LMT 电池 工业电池 (外储)
碳足迹声明 2025.02.18 2026.02.18 2028.08.18 2030.08.18
性能等级 2026.08.18 2027.08.18 2030.02.18 2032.02.18
最大碳足迹限值 2028.02.18 2029.02.18 2031.08.18 2033.08.18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要求电池供应商提供碳足迹声明
  • 碳足迹计算需覆盖原材料获取、生产、分销、使用、报废全生命周期
  • 2030年底前,欧盟将评估是否将碳足迹要求扩展到便携式电池

4.3 回收成分 (Art. 8) — 强制最低比例

适用范围:工业电池 >2kWh、EV电池、SLI电池、LMT电池(2033起)

第一阶段 — 文档阶段(仅需披露回收成分含量):

电池类型 日期
工业 >2kWh、EV、SLI 2028.08.18
LMT 电池 2033.08.18

第二阶段 — 强制最低回收成分 (2031.08.18):

材料 最低% 适用范围
钴 (Co) 16% 工业>2kWh, EV, SLI
铅 (Pb) 85% 工业>2kWh, EV, SLI
锂 (Li) 6% 工业>2kWh, EV, SLI
镍 (Ni) 6% 工业>2kWh, EV, SLI

第三阶段 — 提升目标 (2036.08.18):

材料 最低% 适用范围
钴 (Co) 26% +LMT 电池
铅 (Pb) 85% +LMT 电池
锂 (Li) 12% +LMT 电池
镍 (Ni) 15% +LMT 电池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从2028年起要求供应商提供回收成分文档
  • 从2031年起确保电池满足强制回收成分比例
  • 电池制造过程中的废料(manufacturing waste)可计入回收成分,但生产副产物(scrap reused in same process)不可计入

4.4 可拆卸与可替换 (Art. 11) — 整机产品影响最大

这是对整机产品设计影响最直接的要求。

便携式电池 (2027.02.18 起):

  • 终端用户必须能够随时自行拆卸和更换电池
  • 使用市售通用工具即可拆卸(不得需要专用工具、热能、溶剂)
  • 产品需附使用说明和安全信息,永久在线提供
  • 电池作为备件需供应至少 5年(从最后一台设备投放市场算起),价格合理

LMT 电池 (2027.02.18 起):

  • 必须可由独立专业人员拆卸和更换

软件限制 (Art. 11(8)):

  • 不得通过软件阻止用户更换兼容的电池

豁免情形 (Art. 11(2)-(3)):

  • 长期在水溅/水浸环境中使用且需冲洗的产品(如防水电动牙刷)
  • 专业医疗设备(影像/放射治疗)和体外诊断设备
  • 需持续供电以保证用户/设备安全的场景
  • 数据采集/供应设备,需保证数据完整性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立即评估产品结构是否支持用户自行拆卸电池
  • 需要重新设计的产品:考虑电池仓、可拆卸背板、模块化设计
  • 准备在线使用说明和安全信息
  • 建立备件供应链,确保电池供应至少5年

4.5 电池护照 (Art. 77) — 数字化的身份信息

2027.02.18 起,LMT电池、工业电池 (>2kWh)、EV电池必须具备电子电池护照。

护照信息分级访问:

访问层级 内容 访问者
公共 电池基本信息、制造商信息 所有人
受限 合规报告、测试报告 公告机构、市场监管、欧委会
特定利益方 拆解/维修信息 维修商、再制造商、回收商
购买者 电池详细参数 电池购买者、能源市场参与者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产品需集成 QR 码,链接到电池护照
  • 护照需符合 ISO/IEC 15459 标准
  • 信息需准确、完整、实时更新
  • 再制造/再利用电池需创建新护照,链接到原护照
  • 电池回收后护照失效

4.6 供应链尽职调查 (Arts. 47-52)

2025.08.18 起,经济运营商需对电池中的关键原材料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。

涵盖原材料:钴、天然石墨、锂、镍及其化合物(Annex X)

豁免:年营业额 < 4000万欧元的中小企业

需要建立

  1. 尽职调查政策
  2. 内部管理体系(最高管理层负责)
  3. 供应链风险识别与评估
  4. 风险缓解策略
  5. 第三方公告机构验证
  6. 定期审计
  7. 年度公开报告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向电池供应商索取尽职调查合规证明
  • 对于大型企业,需建立内部合规流程
  • 评估供应链中是否存在社会环境风险

4.7 标签与信息要求 (Art. 13)

要求 日期 适用范围
分类收集符号 2025.08.18 所有电池
通用信息标签 (Annex VI Part A) 2026.08.18 所有电池
容量信息 2026.08.18 可充电便携式、LMT、SLI
"不可充电" + 最低平均持续时间 2026.08.18 不可充电便携式电池
QR 码 2027.02.18 所有电池
重金属标识 (Cd>0.002%, Pb>0.004%) 已生效 所有电池

QR 码链接内容

  • LMT/工业>2kWh/EV电池 → 电池护照
  • 其他电池 → 通用信息、符合性声明、尽职调查报告、废弃物管理信息
  • SLI电池 → 回收成分含量

你需要做什么

  • 确保产品标签/包装上有正确的电池标识
  • QR 码需印刷在产品或包装上,确保可扫描
  • 电池过小无法印刷时,标签放在包装和随附文件上

4.8 CE 标志 (Arts. 19-20)

所有电池投放市场前必须加贴 CE 标志。

  • 标志需清晰可见、易读、不可磨灭
  • 涉及碳足迹和回收成分评估时,CE 标志后需跟随公告机构编号
  • 电池组贴一个 CE 标志即可

4.9 性能与耐久性 (Arts. 9-10)

电池类型 文档要求 最小值要求
可充电工业 >2kWh, LMT, EV 2024.08.18
可充电工业 >2kWh (内储) 2027.08.18
LMT 电池 2028.08.18
便携式通用电池 2028.08.18

EV 电池的性能最小值由 Euro 7 法规规定,不在此法规中。


五、经济运营商责任 (Arts. 38-44)

经济运营商责任链 制造商 Manufacturer 设计/制造合规 符合性评估 EU 符合性声明 CE 标志 文档保存10年 进口商 Importer 验证合规性 标注自身信息 抽样测试 确保储运合规 纠正措施 分销商 Distributor 验证CE/标签/文档 确保储运合规 验证生产者注册 终端用户 End User 可自行拆卸电池 扫码获取信息 分类回收 ⚠ 关键规则:谁被视为"制造商"? 以下情形下,进口商/分销商将承担制造商的全部责任: ① 以自己的名称/商标投放电池 ② 修改电池可能影响合规性 ③ 修改已投放市场电池的用途 此外:进行再利用准备、再制造准备、再制造、重新利用的操作者,视为制造商 整机产品经理特别注意:如果你们在中国生产整机并出口欧盟,你们是进口商;如果在欧盟贴牌销售,你们成为制造商

六、符合性评估 (Art. 17-18)

要求范围 量产 非量产
物质、性能、安全、标签、BMS (Art. 6,9,10,12,13,14) 模块 A (自我声明) 或 D1 模块 A 或 G
碳足迹、回收成分 (Art. 7,8) 模块 D1 (公告机构参与) 模块 G (公告机构参与)
  • 模块 A:内部生产控制(企业自我声明)
  • 模块 D1:生产过程质量保证(需公告机构介入)
  • 模块 G:单元验证(需公告机构介入)

EU 符合性声明 (Art. 18):需保存 10 年,可覆盖多项欧盟法规的单一声明。


七、新旧法规对比

维度 旧指令 2006/66/EC 新法规 (EU) 2023/1542
法律形式 指令(需成员国转化) 法规(直接适用)
覆盖范围 便携式+工业+汽车 5类(新增EV、LMT)
碳足迹 无要求 分阶段要求声明→等级→限值
回收成分 无要求 强制最低比例
可拆卸性 有限要求 终端用户必须可拆卸
电池护照 无要求 数字化身份信息
尽职调查 无要求 供应链尽职调查
标签 基础标签 QR码+多维度信息
有害物质 汞、镉、铅 汞、镉、铅 + 未来扩展
回收目标 一般性目标 强化回收效率与材料回收率

八、整机产品经理行动清单

立即行动 (2024-2025)

  • 确认电池分类: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属于哪一类?
  • 有害物质核查:电池是否符合汞/镉/铅限值?
  • 标签准备:2025年8月起需分类收集标识,2026年8月起需通用标签
  • 供应链尽职调查:2025年8月起,向电池供应商索取合规证明
  • EV电池产品:2025年2月起需碳足迹声明

短期行动 (2025-2027)

  • 可拆卸设计:2027年2月前,确保便携式电池产品可被用户自行拆卸更换
  • QR码集成:2027年2月前,产品需集成QR码
  • 电池护照:LMT/工业/EV电池产品需建立电池护照系统
  • 备件供应链:建立电池备件供应体系,确保5年供应
  • 在线说明书:准备永久在线的使用说明和安全信息

中期规划 (2027-2031)

  • 回收成分文档:2028年起要求供应商提供回收成分数据
  • 碳足迹管理:按产品类型跟进碳足迹声明/等级/限值要求
  • 强制回收成分:2031年起确保电池满足回收成分最低比例

九、常见问题 (FAQ)

Q1:我们产品中的电池是随产品附送的,法规是否适用? A:适用。无论电池是内置在产品中、随产品附送还是单独销售,只要在欧盟市场首次投放,均受法规管辖。

Q2:我们是欧盟以外的制造商,直接出口成品到欧盟,谁负责合规? A:欧盟进口商承担合规责任(验证CE标志、标签、文档等)。如果进口商以自己的品牌销售,则视为制造商,承担全部责任。

Q3:2027年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,是否需要改造为可拆卸电池? A:不需要。法规适用于首次投放市场的时间点。2027年2月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无需满足可拆卸要求,但之后新投放的产品必须满足。

Q4:产品中的电池是密封焊接的,如何满足可拆卸要求? A:需要重新设计产品结构。法规要求"使用市售通用工具"即可拆卸,焊接密封不满足要求。

Q5:电池护照由谁创建和维护? A:由电池制造商(或进口商)负责创建和维护。整机产品经理需确保产品上的QR码能正确链接到电池护照。

Q6:纽扣电池是否需要满足可拆卸要求? A:是。纽扣电池属于便携式电池,需满足可拆卸要求。但电池过小无法印刷标签时,可将标签信息放在包装和随附文件上。


参考资源
法规原文: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23/1542/oj
欧盟委员会电池页面:https://environment.ec.europa.eu/topics/waste-and-recycling/batteries_en
可拆卸/可替换指南:Commission Notice C/2025/214
回收效率计算方法: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5/606

本笔记为行业集体学习理解分享,所有观点仅代表行业共识经验。正式产品设计和认证请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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