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总结:IEC 61058-1-1:2016 (Ed 2.0) 不含着火危险条款,机械开关的耐热与异常耐热全部按 Part 1 的 Clause 21 执行,而 Clause 21 只做两件事:用球压试验(IEC 60695-10-2)考材料在高温下的抗变形,温度由 Table 17 的实测法或计算法取高值;用灼热丝试验(IEC 60695-2-11)考材料被热源引燃的倾向,温度由 Table 18 分两档——接触、支撑或保持载流连接的部件按 7.11 声明的 650/750/850/960 ℃,其余部件一律 650 ℃。判定统一为:移开灼热丝后 30 s 内熄焰或熄辉,且铺垫的绢纸未起燃。
一、21.1 先把部件分两类
Clause 21 的适用对象是非金属件,但只有当其劣化会影响安全时才管。21.1 给出两类:
| 类别 | 判定描述 | 典型部位 |
|---|---|---|
| 21.1 a) | 按声明安装后属可触及,且劣化会导致开关不安全(防护等级下降,或爬电/间隙低于 Clause 20 要求) | 外壳、可触及的绝缘壁、护罩 |
| 21.1 b) | 与电气连接接触、维持或保持其位置,包括靠弹簧力维持的连接,劣化可能引起过热 | 端子座、载流件固定支架、弹簧压紧的绝缘件 |
这两类的差别不在"要不要做",而在"温度取多少"——21.1 b) 的温度整体高一档,因为它的失效后果是过热而不是绝缘距离。
二、球压:温度怎么定
21.2.2 给了两条路径,二选一:
| 路径 | 取温规则(21.1 a) 类) | 取温规则(21.1 b) 类) |
|---|---|---|
| (A) 实测法 | 取三者最高:Clause 16 温升结果 + 20 ℃ ± 2 ℃、制造厂声明温度、75 ℃ ± 2 ℃ | 取两者最高:T + 20 ℃ ± 2 ℃(不低于 125 ℃)、Clause 16 温升结果 |
| (B) 计算法 | 取两者最高:T、75 ℃ | 取两者最高:T + 70 ℃、125 ℃ |
其中 T 是开关的额定最高温度。选择规则很硬:只有能建立稳定稳态温度时才用实测法;达不到稳态的开关必须用计算法。这条限制常被忽略——温升还在爬升就按当时的读数加 20 ℃,等于把球压温度算低了。
另外两条:
- 开关外部的绝缘(如不可拆卸的导线绝缘)最低取 T 值;
- 线圈绕组最低取 T 值;
- 开关的导电材料不在 21.2 里评,而在 Clause 17 的耐久中评。
三、灼热丝:650 ℃ 还是声明值
21.3 的分档只有两行,判断依据是部件功能,不是材料牌号:
| 部件 | 试验温度 | 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21.1 b) 类(接触、支撑、保持载流连接) | 按 7.11 声明的灼热丝温度 | Table 18 |
| 其余所有部件 | 650 ℃ | Table 18 |
7.11 的声明档位只有四个:650 ℃、750 ℃、850 ℃、960 ℃。7.11 的注解释了声明值的含义:它代表"与电气连接接触、维持或保持其位置(含靠弹簧力维持)的部件材料中,最低的那个灼热丝温度"。所以声明 750 ℃ 的开关,意味着这类部件里最弱的材料也扛住了 750 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