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总结:IEC 61347-2-13:2024 (Ed 3.0) 的异常状态与故障条件测试遵循 Part 1 通用框架,要求模拟 PCB 走线短路、电子元件开短路以及绝缘层桥接三类故障,配合 160A 大电流测试电源。本文逐条拆解故障条件测试步骤和异常热试验判定标准,帮助工程师一次性理清安全测试逻辑。
1. 故障条件测试的总体框架
IEC 61347-2-13:2024 Clause 11 全文仅一句:"IEC 61347-1:2024, Clause 11 applies."这意味着 LED 驱动器的故障条件测试不存在 Part 2 层面的额外要求,全部继承自 Part 1 的通用框架。
Part 1 Clause 11 的核心逻辑是:控制装置在单一故障条件下不应损害安全。测试的目的是验证产品是否具有"本质安全性"(inherently safe),即在合理可预期的故障场景下,产品不会引发火灾、电击或机械伤害。
故障条件测试与 Clause 16.3 异常热试验相互配合,前者关注故障后果(火焰、熔融物、气体),后者关注故障状态下的温度限值。
2. IEC 61347-1 Clause 11 逐条解读
2.1 Clause 11.1 — 总则(General)
核心原则:任何可能在使用中发生的单一故障条件,控制装置均不应损害安全。
解读要点:
- 故障条件是逐一施加的(one at a time),不要求同时施加多个故障。
- 通过审查产品电路图来确定需要施加哪些故障。通常,电路图上凡是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位置都可能是故障施加点。
- 单故障引发的连带后果(direct consequence)视为该单故障的一部分,不需要作为新故障施加。
2.2 Clause 11.2 — 适用的故障条件
标准定义了三个层面的故障施加对象:
11.2.1 PCB 走线短路
如果 PCB 走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被缩减(依据 13.5.3),则走线之间必须施加短路。
这是 Ed 4.0 的一个重要变化:之前版本中 PCB 走线故障条件的要求较模糊,新版本明确链接到 Clause 13.5 的缩减条件,只要使用了缩减距离,就必须通过短路故障来验证安全性。
工程师提示:如果产品设计中 PCB 走线间距严格遵循 Table 12/13 的最低距离要求(未使用 13.5.3 缩减),则可以不施加 PCB 走线短路。这实际上给了设计一种"豁免路径"。
11.2.2 电子元件开短路
所有电子元件应依次施加短路和开路,但以下情况例外:
- 根据适用的元器件安全标准,该元件不会发生短路失效,且元件符合该标准,并按规格使用。
典型豁免实例:
- 符合 IEC 60384-14 的 X/Y 电容器(自愈特性,不会短路);
- 符合 IEC 60747-5-5 的光耦(提供双重/加强绝缘屏障);
- 提供双重或加强绝缘的变压器绕组间的绝缘屏障。
注意:浪涌抑制器(压敏电阻/MOV、气体放电管/GDT)在此被视为电子元件,需要施加故障测试。
11.2.3 绝缘层桥接
对于由清漆(lacquer)、瓷漆(enamel)或织物(textile)覆盖层构成的功能绝缘,如果实际距离小于 13.2 和 13.3 的要求,覆盖层保护下的导电部件必须短路。
但以下情况不适用:
- 符合 12.8 要求的变压器绝缘绕组线;
- 线圈匝间绝缘、绝缘套管或绝缘管。
2.3 Clause 11.3 — 测试电源要求
这是故障条件测试中最容易被忽视的硬件条件。
测试电源必须满足:
- 能够输出 160A 的故障电流(容差 +10%/0%);
- 维持至少 1 秒以触发控制装置的内部保护;
- AC 或 DC 取决于控制装置额定供电类型。
标准提供了两种测试电路:
| 测试电路 | 适用条件 | 关键元件 |
|---|---|---|
| Figure 1(默认) | 通用控制装置 | 10 mΩ 分流电阻 |
| Figure 2(选择性保护) | 声明支持选择性保护 | 额外串入 gG 16A 熔断器 |
对于 Figure 2 电路,测试结束后熔断器不得熔断——这是额外的合规判据。
校准步骤:
- 短路 A-B 端子,通过 X1-X2、X3-X4 端子间的导线或电阻将电流校准至 160A;
- 对于 Figure 2 电路,校准阶段用短路桥接代替熔断器,校准后换回;
- 移除 A-B 短路,接入被测控制装置。
2.4 Clause 11.4 — 测试程序与判定
11.4.1 测试程序要点
- 每个故障条件依次施加,每次一个,按最方便的顺序;
- 推荐使用3 个样品进行每项故障测试;若 1 个失败,需用另外 3 个新样品重测,全部通过才可;
- 如果根据电路分析判断故障结果可预期且可复现,允许仅用 1 个样品;
- 每次测试使用新样品(因为前次测试可能已损坏元件);
- 控制装置与光源或等效负载连接,外壳温度调至 tc 额定值;
- 施加故障后持续 8 小时或直到供电中断;如果元件温度在 30 分钟内变化 ≤ ±1K,可缩减测试时间;
- 对于可调光控制装置,选择最严酷的设置。
11.4.2 合规判定标准
控制装置满足 11.2 要求,当且仅当:
| 序号 | 判据 | 验证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1 | 不产生火焰 | 用薄纸(wrapping tissue,ISO 4046-4)包裹试样,薄纸不得点燃 |
| 2 | 不产生熔融物 | 目视检查 |
| 3 | 不产生可燃气体 | 用高频火花发生器检测 |
| 4 | 危险带电部件不可触及 | 按 9.1 和 9.3 检查 |
| 5 | 绝缘屏障保持有效 | 基本/附加绝缘 ≥ 2 MΩ,加强绝缘 ≥ 4 MΩ(500V DC 测量) |
| 6 | 温度标记有效(如适用) | 外壳任何位置温度不超过标记值 |
| 7 | Figure 2 电路熔断器不动作(如适用) | 串入的 gG 16A 熔断器保持完好 |
对于内置式双绝缘控制装置,额外要求:冷却至室温后,按 10.3 进行电气强度测试,试验电压降至 Table 10 的 35%。
3. 常见电子元件故障对照表
下表总结了 LED 驱动器中常见元器件在故障条件测试中的处理方式:
| 元件类型 | 开路故障 | 短路故障 | 豁免条件与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X 电容器(跨 L-N) | 施加 | 不施加 | 符合 IEC 60384-14,自愈性不产生短路失效 |
| Y 电容器(跨绝缘) | 施加 | 不施加 | 同上 |
| 光耦 | 施加 | 不施加 | 符合 IEC 60747-5-5,提供双重/加强绝缘屏障 |
| 压敏电阻(MOV/VDR) | 施加 | 施加 | 视为电子元件,需双方向故障 |
| 气体放电管(GDT) | 施加 | 施加 | 视为电子元件 |
| 电解电容 | 施加 | 施加 | 通用规则,无豁免 |
| 整流二极管 | 施加 | 施加 | 通用规则 |
| MOSFET/功率开关 | 施加 | 施加 | 通用规则 |
| 变压器(双重/加强绝缘) | 施加 | 不施加(绕组间) | 绕组间绝缘按 IEC 61558-1 豁免短路 |
| 电阻 | 施加 | 不施加(通常) | 一般只有开路失效模式 |
| PCB 走线(缩减距离) | 不适用 | 施加 | 仅当距离按 13.5.3 缩减时适用 |
| 漆包线/织物绝缘 | 不适用 | 施加 | 仅当构成功能绝缘且距离不满足要求时 |
| 集成电路/控制 IC | 施加 | 施加 | 通用规则 |
4. IEC 61347-2-13 Clause 16.3 — 异常热试验
4.1 适用范围
Part 2-13 Clause 16.3 直接引用 "IEC 61347-1:2024, 16.3 applies",无额外要求。
异常热试验是在 Clause 16.2 正常热试验完成之后,不改变控制装置位置,在相同环境温度下进行的。测试电压可在 0.9 倍到 1.1 倍额定电压之间任意选择。
4.2 异常热试验判定标准
绕组温度不得超过 Table 20 的规定值(按绝缘等级分类):
| 绝缘等级 | 短路测试(16.3.2)最高峰值 | 过载测试最高值 |
|---|---|---|
| A(105°C) | 175°C(第1小时后) | 200°C(第1小时内峰值) |
| E(120°C) | 190°C | 215°C |
| B(130°C) | 200°C | 225°C |
| F(155°C) | 215°C | 240°C |
| H(180°C) | 235°C | 260°C |
测试期间和结束后:
- 不产生火焰、烟雾或可燃气体;
- 冷却至室温后通过电气强度测试(按 10.3,无需先做 10.2 湿热处理)。
5. 故障条件测试判定流程图
6. 元件故障模拟示意图
7. 工程师设计建议
7.1 降低故障测试风险的设计策略
- PCB 走线间距优先满足完整距离要求:若走线间距完全满足 Table 12/13 的完整距离(不依赖 13.5.3 缩减),则无需对 PCB 施加走线短路故障。这是消除一类故障来源的有效手段。
- 优先使用有短路豁免资格的元器件:选择符合 IEC 60384-14 的 X/Y 电容、符合 IEC 60747-5-5 的光耦,可减少故障测试项次。
- 使用性能良好的内部保护电路:瞬态保护设计应能切断 160A 故障电流,避免产生火焰或熔融物。
- 变压器设计需考虑绝缘完整性:线圈间的双重/加强绝缘应能承受故障后的电气强度测试(降低至 35% 电压)。
7.2 测试注意事项
- 160A 电源校准是前提:测试前必须先校准电源输出,确保在短路条件下可以输出 160A 并维持至少 1 秒。
- 每个故障使用新样品:故障测试是破坏性的,前次测试已损坏的元件不应带入下次测试。
- tc 预热是必要条件:内置式控制装置必须在达到 tc 后施加故障,否则测试不够严酷。
- 薄纸包裹是标准判定方法:不能仅靠目视判断是否产生火焰,必须使用 ISO 4046-4 规定的 wrapping tissue。
参考文献
- IEC 61347-1:2024 (Ed 4.0), Clause 11 — Fault conditions
- IEC 61347-1:2024 (Ed 4.0), Clause 16.3 — Abnormal operation thermal test
- IEC 61347-2-13:2024 (Ed 3.0), Clause 11 & Clause 16.3
- ISO 4046-4:2016, 4.215 — Wrapping tissue definition
- IEC 60269 Series — Low-voltage fuses
- IEC 60384-14 — Fixed capacitors for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suppression
- IEC 60747-5-5 — Optocouplers
- IEC 61558-1:2017 — Safety of transformers
关键事实
- IEC 61347-1:2024 Clause 11 规定故障条件测试须模拟 PCB 走线短路、电子元件开短路、绝缘层桥接三类故障
- IEC 61347-2-13:2024 Clause 16.3 规定异常热试验在输出短路/过载等异常工况下验证温度不超安全限值
- IEC 61347-1:2024 Clause 11 规定故障条件测试电源预期短路电流 ≥160A(230V 电网)
- 单故障条件下不得产生火焰、熔融物或可燃气体
- 异常热试验温度限值取决于材料等级和元件类型的绝缘等级限值
常见问题
Q: IEC 61347-2-13 异常测试需要模拟哪些故障类型? A: 主要模拟三类——PCB 走线短路、电子元件开路/短路、绝缘层桥接故障。故障条件测试需配合 160A 大电流电源验证单故障下不得产生火焰或熔融物。
Q: IEC 61347-2-13 故障条件测试和异常热试验有什么区别? A: 故障条件测试(Clause 11)验证单故障不引发火灾或电击;异常热试验(Clause 16.3)验证输出短路、过载等异常工况下温度不超过安全限值。两者测试目的和判定标准不同。
Q: IEC 61347 异常温度测试限值是多少? A: 异常热试验中的温度限值取决于材料等级和元件类型——一般绕组温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绝缘等级限值,外壳和 PCB 不超过材料的热变形温度。
Q: LED 驱动输出短路算故障条件测试还是异常热试验? A: 输出短路在 IEC 61347-2-13 中属于异常热试验的对象(Clause 16.3),而非 Clause 11 故障条件测试。两者虽然都涉及异常工况,但施加方式和判定标准不同。
相关阅读
- IEC 61347-2-13 LED电子驱动器的学习理解
- IEC 61347-2-13 ANNEX A 应急照明集中供电控制器件附加要求设计专题笔记
- IEC 61347-2-13 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
- IEC 61347-2-13 调光驱动:DALI 还是 0-10V?
- IEC 61347-2-13 大功率驱动:有没有上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