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:为什么你需要关心 LPS?
如果你正在设计一款带有对外供电接口的产品——无论是 PoE 交换机、USB 充电器、安防摄像头的电源适配器,还是任何需要向外部设备或建筑布线供电的 AV/ICT 设备——LPS(Limited Power Source,限功率源) 就是你绕不开的合规要求。
LPS 的核心目的非常朴素:限制输出端的可用能量,防止外部布线因过载而过热起火。它不是为设备内部安全服务的,而是为了保护设备下游的电缆和负载。
从 UL 60950-1 到 UL 62368-1,LPS 的概念被完整继承,但它的位置、表达方式和与标准其他部分的关联都发生了变化。本文从产品研发工程师的视角,系统梳理 UL 62368-1 中 LPS 的合规路径,并对比它与 UL 60950-1 中 LPS 要求的异同。
LPS 在 62368-1 中的位置:从正文到附录
在 UL 60950-1 中,LPS 定义在正文 Clause 2.5,是标准主体的组成部分。而在 UL 62368-1 中,LPS 被移到了 Annex Q(规范性附录),标题为 "Circuits intended for interconnection with building wiring"(用于与建筑布线互连的电路)。
这个位置变化反映了 62368-1 的方法论转变:
- 60950-1:LPS 是 IT 设备的一个独立安全概念,与 SELV、TNV 等并列
- 62368-1:LPS 是 Annex Q 的一部分,Annex Q 专门处理"与建筑布线互连的电路"这一特定应用场景。LPS 不再是一个孤立概念,而是与 PS 功率源分类(Clause 6)、外部电路要求(6.5.2)、UL 国家差异(Annex DVA)等形成系统化的协同关系
关键理解:在 62368-1 中,LPS 的定位更精确了——它只适用于向外部电路(特别是建筑布线)供电的端口。设备内部电路的火灾防护由 Clause 6 的 PS 分类体系处理,两者分工明确。
LPS 合规路径总览
62368-1 Annex Q.1 提供了五种实现 LPS 的方式。下面的流程图帮你快速定位你的设计应该走哪条路径:
五种限功率方式详解
方式 A:固有阻抗限功率(Q.1.1 a)
电源输出本身受限于内部阻抗,无需任何额外的限功率器件即可满足 Table Q.1 的限值。这是最简洁的方式,常见于小功率反激电源(如手机充电器)。
Table Q.1 限值(固有限功率电源):
| 输出电压 Uoc | 输出电流 Isc | 视在功率 S |
|---|---|---|
| Uoc ≤ 30V (AC/DC) | ≤ 8.0A | ≤ 100VA |
| 30V < Uoc ≤ 60V (DC only) | ≤ 150/Uoc A | ≤ 100VA |
测量要点:
- Uoc:按 B.2.3 测量,所有负载电路断开
- Isc 和 S:使用任何非电容性负载(包括短路)测量,调节负载以获得最大电流和最大功率
- 测量时间:电子电路保护时在加载后 5s 测量,PTC 器件或其他情况在 60s 后测量
- 对于非正弦交流或纹波大于峰值 10% 的直流,峰值电压不得超过 42.4V
方式 B:线性或非线性阻抗 + PTC(Q.1.1 b)
使用阻抗(可以是线性的电阻,也可以是非线性的 PTC 热敏电阻)将输出限制在 Table Q.1 的限值内。如果使用 PTC 器件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- 通过 IEC 60730-1:2013 第 15、17、J.15 和 J.17 条的测试
- 符合 IEC 60730-1:2013 对 Type 2.AL 动作器件的要求
方式 C:调节网络限功率(Q.1.1 c)
使用调节网络(如稳压反馈环路)限制输出,关键要求是:在正常条件和模拟单故障条件下均满足 Table Q.1 限值。单故障包括调节网络中元件的开路或短路(按 Clause B.4)。
这是对电源设计最具挑战性的方式——你需要证明即使反馈环路中的任一元件失效,输出功率仍不会超过 LPS 限值。
方式 D:过流保护器件限功率(Q.1.1 d)
使用过流保护器件(必须是保险丝或不可调、非自复位的机电式器件)限制输出,满足 Table Q.2 的限值。
Table Q.2 限值(非固有限功率电源):
| 输出电压 Uoc | 输出电流 Isc | 视在功率 S | 过流保护器件额定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Uoc ≤ 20V | ≤ 5.0A | ≤ 250VA | ≤ 100/Uoc A |
| 20V < Uoc ≤ 30V | ≤ 1000/Uoc A | ≤ 250VA | ≤ 100/Uoc A |
| 30V < Uoc ≤ 60V (DC) | ≤ 100/Uoc A | ≤ 250VA | ≤ 100/Uoc A |
测量要点:
- Isc 和 S 在加载后 60s 测量
- 测量时旁路过流保护器件——目的是确定在保护器件动作之前有多少能量可用
- 过流保护器件的额定值基于保险丝和断路器在 210% 额定电流下 120s 内断开的特性
方式 E:IC 电流限制器(Q.1.1 e)
使用符合 Annex G.9 的 IC 电流限制器。这是 62368-1 新增的方式,60950-1 中没有对应选项。IC 电流限制器需要通过 G.9.2 的完整测试程序,包括 6 个样品、8 项测试(启动循环、使能循环、输入电源循环、短路、过载等)。
UL 60950-1 与 UL 62368-1 LPS 要求对比
核心差异总结
| 对比维度 | UL 60950-1 | UL 62368-1 |
|---|---|---|
| 定义位置 | Clause 2.5(正文) | Annex Q.1(规范性附录) |
| 方法论 | 技术导向,独立概念 | 危害导向,与 PS 分类协同 |
| 固有限功率 20-30V 段 | Isc ≤ 100/Uoc | Isc ≤ 1000/Uoc(更宽松) |
| 限功率方式 | 4 种(无 IC 限流器) | 5 种(新增 IC 限流器) |
| PTC 要求 | 通过 IEC 60730-1 测试 | 同左,或符合 Type 2.AL 动作 |
| 与 PS 分类关系 | 无直接关联 | LPS 电路视为 PS2(6.4.5.1) |
| UL 国家差异 | 无 | Annex DVA(Class 2/3 布线标记) |
| 配对导体电缆 | 无专门要求 | Q.2 专门测试要求 |
| 同轴通信电缆 | 无 | Q.3DV.1(UL 差异) |
关键数值差异
最值得注意的数值差异在 Table Q.2 的 20-30V 电压段:
- 60950-1:Isc ≤ 100/Uoc(例如 Uoc=24V 时 Isc ≤ 4.17A)
- 62368-1:Isc ≤ 1000/Uoc(例如 Uoc=24V 时 Isc ≤ 41.7A)
62368-1 在这个电压段的电流限值放宽了 10 倍。这是因为 62368-1 的 HBSE 方法论重新评估了该电压段下的火灾风险——在较低电压下,即使电流较大,总功率仍然受限于 250VA 的上限,火灾风险可控。
设计提示:如果你正在从 60950-1 迁移到 62368-1,不要假设原来的 LPS 设计自动满足新标准。虽然大多数情况下 62368-1 的要求更宽松,但需要逐项验证。
LPS 与 PS 功率源分类的关系
这是 62368-1 中一个容易混淆的点。LPS 和 PS 是两套不同的分类体系,但标准在 6.4.5.1 中建立了关键的桥接关系:
两套体系的定位
- PS 分类(Clause 6.2):评估设备内部电路的火灾风险,决定防火外壳、材料阻燃等级、PIS 识别和隔离。适用于设备内所有电路。
- LPS 分类(Annex Q.1):限制设备对外输出端口的可用能量,保护外部布线和下游设备。适用于与建筑布线互连的电路。
桥接规则(6.4.5.1)
满足 Annex Q 要求的电路,在火灾防护中被视为 PS2 电路。
这意味着:
- 一个 LPS 端口在设备内部自动获得 PS2 的防火待遇(V-1 材料、PIS 隔离等)
- 但反过来不成立:一个 PS2 电路不一定满足 LPS 要求——LPS 有额外的电压/电流/功率限制
实际设计中的协同
| 场景 | PS 等级 | LPS 要求 | 防火措施 |
|---|---|---|---|
| 内部 DC-DC 转换器(不给外部供电) | PS2 | 不适用 | V-1 PCB + PIS 隔离 |
| USB 充电端口(对外供电) | PS2 | 需满足 Annex Q | V-1 PCB + PIS 隔离 + LPS 限值 |
| PoE 供电端口(对外供电) | PS3 | 需满足 Annex Q | 防火外壳 + LPS 限值 |
| 内部功放电源轨 | PS3 | 不适用 | 防火外壳 |
外部电路的特殊要求
配对导体电缆测试(Q.2)
如果设备通过配对导体电缆向建筑布线供电,除了满足 Q.1 的 LPS 要求外,还需要通过 Q.2 的额外测试:
- 固有阻抗限流:接入任何电阻性负载(包括短路),60s 后电流不超过限值
- 过流保护器件(有时/电流特性):110% 电流限值在 60min 内断开;旁路保护器件后 60s 内电流 ≤ 1000/Uoc
- 过流保护器件(无时/电流特性):60s 后电流不超过限值;旁路保护器件后 60s 内电流 ≤ 1000/Uoc
UL 国家差异(Q.3DV.1)
UL 62368-1 增加了美国/加拿大的特殊要求:
- 最大额定输出电压 ≤ 60VDC(振铃电压除外,见 Annex H)
- 0.4mm 线径电缆:每导体电流 ≤ 1.3A
- 更大线径电缆:每导体电流 ≤ 2.4A
- 最大额定输出功率 ≤ 100VA
- 设备必须标记最大额定电压和每导体最大额定电流
- 多路输出需分别标识各路额定值
这些要求与 NEC(NFPA 70)Article 725 的 Class 2/Class 3 电路要求以及 CEC(CSA C22.1)的对应条款保持一致。
常见设计陷阱
| 陷阱 | 说明 | 规避建议 |
|---|---|---|
| 混淆 LPS 和 PS 分类 | LPS 管外部,PS 管内部,两者独立但有关联 | 分别评估:对外端口做 LPS,内部电路做 PS |
| 忽略电池充满状态 | Q.1.2 明确要求电池充满时测量 Uoc 和 Isc | 测试前确保电池处于满充状态 |
| 调节网络单故障遗漏 | 方式 C 要求模拟调节网络中每个元件的开路/短路 | 对反馈环路做完整的 FMEA 分析 |
| PTC 冷态 vs 热态 | PTC 在冷态下的限流能力与热态不同 | 按标准要求在 60s 后测量,此时 PTC 已动作 |
| 忽略 UL 国家差异 | Q.3DV.1 的 1.3A/2.4A 导体电流限制是 UL 特有 | 做 UL 认证时必须逐条核查 Annex DVA |
| 20-30V 段限值混淆 | 60950-1 和 62368-1 在 20-30V 段限值差 10 倍 | 不要假设旧设计自动合规,逐项验证 |
| 过流保护器件选型错误 | 方式 D 要求不可调、非自复位的机电式器件 | 不能用 PTC 或电子保险丝替代,必须是熔断器或断路器 |
| 忽略电缆阻抗 | 评估配件侧 LPS 时,电缆阻抗可计入限功率 | 在测试报告中明确标注电缆规格和长度 |
合规检查清单
在提交 UL 认证前,请逐项确认:
- 已识别所有对外供电端口,确定哪些需要满足 LPS
- 已选择限功率方式(A/B/C/D/E)并完成对应测试
- 固有限功率方式:已验证 Table Q.1 限值(Uoc、Isc、S)
- 非固有限功率方式:已验证 Table Q.2 限值,过流保护器件额定值正确
- 方式 C:已完成调节网络单故障模拟测试
- 方式 D:过流保护器件为保险丝或不可调非自复位机电式器件
- 方式 E:IC 限流器已通过 G.9.2 完整测试程序
- 电池供电设备:已在电池充满状态下完成测量
- 配对导体电缆供电:已通过 Q.2 额外测试
- UL 认证:已核查 Q.3DV.1 的导体电流限制(1.3A/2.4A)
- UL 认证:已按要求标记最大额定电压和每导体最大额定电流
- 内部电路已完成 PS 分类,LPS 端口按 PS2 施加防火措施
- 已核查 Annex DVA 中与 Class 2/Class 3 布线相关的标记要求
总结
LPS 在 UL 62368-1 中虽然从正文移到了附录,但其重要性和实用性丝毫没有降低。理解 LPS 的关键在于把握三个层次的关系:
- LPS 本身:五种限功率方式,两套限值表(Table Q.1 / Q.2),核心是限制输出能量保护外部布线
- LPS 与 PS 的协同:LPS 电路在内部被视为 PS2,享受对应的防火待遇
- LPS 与 60950-1 的继承关系:核心概念一致,但位置、表达、数值细节和新增选项(IC 限流器)都有变化
对于从 60950-1 迁移到 62368-1 的工程师,好消息是 LPS 的基本逻辑没有变——如果你在 60950-1 下做过 LPS 设计,核心经验仍然适用。但需要特别注意 20-30V 段的限值差异、UL 国家差异中的导体电流限制,以及新增的 IC 电流限制器选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