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总结: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 对用于 II 类器具的开关提了四条硬约束——§10.1 规定开关本体不得有任何接地措施,§9.5 规定可触及操动件必须是绝缘材料或用附加绝缘、双重/加强绝缘、保护阻抗与带电件隔开的金属,§12.1.1 规定双重绝缘的基本层与附加层必须能分开试验,§20.2.5 与 §20.4.5 要求加强绝缘的间隙取高一档、爬电取基本绝缘的两倍;走保护阻抗路径时,接触电流不得超过 0.7 mA 峰值(AC 1 kHz 以下)或 2 mA(DC)。
II 类器具的定义决定了开关的边界
§3.7.10 对 class II appliance 的定义有三个要素:防触电不依赖基本绝缘、而是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之类的附加安全措施;不提供保护接地;也不依赖安装条件。
定义下还有一条 NOTE 1:II 类器具可以设置维持保护电路连续性的措施,前提是该措施在器具内部,并且按 II 类要求与可触及表面绝缘。这句话为开关留下了一个口子——它对应 §10.1 里"允许维持接地电路的互连"这半句。
接地:§10.1 不得有任何接地措施
条款原文很短:"Switches for class II appliances shall have no provision for earthing the switch or parts thereof. Interconnections for maintaining the earthing circuit are permitted."
两句话,一个禁止一个例外:
- 禁止:开关本身或其部件不得有接地措施。注意措辞是 "no provision for earthing"——不是"不接",而是"不能具备接地的可能",即不能有接地端子、接地端接、接地螺钉这类结构。
- 例外:允许"维持接地电路"的互连。这是给那些串接在器具接地回路里的开关留的通道——它不为自己接地,只是把接地路径传过去。
这个例外的判据在 §3.7.10 的 NOTE 1 里:互连必须在器具内部,且按 II 类要求与可触及表面绝缘。
配套的还有 §10.2:接地端子、接地端接与其他接地措施不得与任何中性端子电气连接。这条虽然对 I 类更相关,但对 II 类开关里"维持接地互连"的结构同样适用。
操动件:§9.5 的四种合规型式
§9.5 是 II 类要求里最具体的一条。对非 III 类器具用开关,可触及操动件必须是下列四种之一:
| 型式 | 要求 |
|---|---|
| a) | 绝缘材料 |
| b) | 金属,用附加绝缘与基本绝缘部件隔开 |
| c) | 金属,用双重或加强绝缘与带电件隔开 |
| d) | 金属,用保护阻抗与带电件隔开 |
前三种(a–c)按检查、测量与相应试验判定。第四种(d)有专门的测量程序。
这张表纠正了一个常见误解:II 类开关的外壳或操动件不必须是绝缘材料。金属操动件完全合规,只要它按 b/c/d 之一与带电件隔开。真正的禁止项是接地措施,不是金属件。
§9.2 保护阻抗的三种组合
§9.2 处理的是 d) 路径的技术基础。用于操作的必需可触及金属件(例如感应面)允许通过保护阻抗与带电件连接。
保护阻抗只能由电阻和/或电容构成,且必须满足三种组合之一:
| 组合 | 要求 |
|---|---|
| a) | 至少两只同标称值的独立电阻串联,电阻符合 §24.4 |
| b) | 至少两只同值的独立电容串联,电容符合 IEC 60384-14 的 Y2 类要求 |
| c) | 至少一只符合 §24.4 的电阻与一只符合 Y2 类的电容串联,两者阻抗应大致相等 |
共同点是"至少两只串联"——单只元件不构成保护阻抗。这个冗余设计的前提是单只元件不会被短路失效。
§9.2 还给了三条结构约束:
- 保护阻抗的拆除或短路只能通过破坏开关、或使开关明显不可用来实现
- 保护阻抗的设计与布置,必须使其表面与表面之间满足 Clause 20 的要求
- 判定按检查与 §24.4 的试验
接触电流 0.7 mA 的三段规则
§9.5 d) 的测量程序值得逐句读,因为三个参数都容易写错。
测量回路:在"单只可触及金属件或任意组合"与"地"之间,经 2 kΩ 无感电阻,在额定电压下(ON 状态含额定负载)测量;ON 与 OFF 状态都要测;有最低与最高设定值的,两端都要测。
故障叠加:测量过程中,保护阻抗里的每个电阻与每个元件逐一短路。这是把"单只元件失效"作为前提条件叠加进测量,而不是只测完整状态。
限值:
| 条件 | 限值 |
|---|---|
| AC,频率 ≤1 kHz | 0,7 mA 峰值 |
| DC | 2 mA |
| AC,频率 >1 kHz | 0,7 mA × 频率(kHz),且不超过 70 mA |
第三行是一个随频率线性放宽的规则。1 kHz 时是 0,7 mA;10 kHz 时是 7 mA;到 100 kHz 会算到 70 mA,正好撞上限值。所以 70 mA 这个天花板在 100 kHz 以上才起作用。
注意 0,7 mA 是峰值,不是 RMS。这在报告里常被写成有效值,是错的。
防护范围:§9.1 扩展到基本绝缘之外
§9.1 的通用要求是防触及带电件。对 II 类开关,这条要求扩展了两处:
For switches for class II appliances, this requirement applies also to contact with metal parts separated from live parts by basic insulation only, or with basic insulation itself.
即:不仅不能触及带电件,也不能触及"仅靠基本绝缘与带电件隔开的金属件",也不能触及基本绝缘本身。
§9.1 的后半段又强调了一遍针对双重绝缘结构的要求:带双重绝缘结构的开关,用铰接试验指不得触及"仅靠基本绝缘与带电件隔开的未接地金属件",也不得触及基本绝缘本身。
试验探针有三支,用途不同:
- 试验指 B(IEC 61032):通用防触及,铰接式
- 试验销 13(IEC 61032):用于绝缘材料上的开孔与未接地金属件,不加力,在所有可能位置施加
- 探针 C(IEC 61032):用于可拆卸盖板/盖板/熔断器座的开孔,加力至 20 N
距离与结构:加强绝缘的两条规则与可分试验
II 类开关的加强绝缘距离不能按基本绝缘算,两条规则分别管间隙与爬电:
§20.2.5 电气间隙:不小于基本绝缘值,但额定冲击耐压取 Table 13 的下一更高档;并且不允许使用比 Table 13 更小的值——即小间隙豁免口子对加强绝缘关闭。
举例:600 V、OVC II 时基本绝缘按 4,0 kV 查得 3 mm;加强绝缘要取 6,0 kV 档,得 5,5 mm。
§20.4.5 爬电距离:不小于基本绝缘值的两倍。600 V、PD2、材料组 IIIa 时基本绝缘 6,3 mm,加强绝缘 12,6 mm。
§12.1.1 双重绝缘必须能分开试验
§12.1.1 规定:使用双重绝缘时,设计必须使基本绝缘与附加绝缘能够分开试验,除非能以其他方式证明两者都满足要求。
- 项给了兜底:如果无法分开试验,或者无法用其他方式证明,则该绝缘视为加强绝缘。
这条的逻辑是"举证责任在能分开试验的一方"。分不开不是免测,而是升级到加强绝缘的试验条件——也就是 3 600 V(>250–600 V 档)。
配套的还有 §11.3.3:II 类器具用开关的端子,带电件与"仅靠附加绝缘与可触及金属件隔开的金属件"之间不得有接触风险。这是在端子层面把 §9.1 的要求再落一遍。
标识:§8.6 不能标双正方形符号
§8.6 规定:II 类设备或器具用开关,不得在开关上标注双正方形符号(IEC 60417-5172:2003-02)。
理由写在下一句:这个符号适用于设备或器具,不适用于单个开关。一个开关只是 II 类器具里的一个部件,它本身不构成 II 类器具。
这一条和 §8.9 的 "O" 符号限制是同一种思路:符号对应的是能力边界,标错就是超额承诺。
关键事实
- IEC 61058-1:2026 §10.1 规定 II 类器具用开关不得有任何接地措施,仅允许维持接地电路的互连
- IEC 61058-1:2026 §9.5 列出可触及操动件的四种合规型式:绝缘材料、附加绝缘、双重或加强绝缘、保护阻抗
- IEC 61058-1:2026 §9.5 规定保护阻抗路径接触电流限值为 0,7 mA 峰值(AC ≤1 kHz)或 2 mA(DC)
- IEC 61058-1:2026 §20.2.5 规定加强绝缘间隙取额定冲击耐压的下一更高档且不允许取小值
- IEC 61058-1:2026 §8.6 规定双正方形符号不得标注在开关上
常见问题
Q: IEC 61058-1 的 II 类开关必须是塑料外壳吗? A: 不必。§9.5 允许金属操动件,只要用附加绝缘隔开基本绝缘部件,或用双重/加强绝缘隔开带电件,或用保护阻抗隔开。被禁止的是接地措施(§10.1)。
Q: II 类开关的接触电流限值是多少? A: 经 2 kΩ 无感电阻测量,AC 1 kHz 以下为 0,7 mA 峰值,DC 为 2 mA;频率超过 1 kHz 时 0,7 mA 乘以 kHz 数,上限 70 mA。
Q: 保护阻抗可以用一只电阻吗? A: 不能。§9.2 要求至少两只同标称值电阻串联、至少两只同值 Y2 电容串联,或一只电阻与一只 Y2 电容串联。
Q: II 类开关的加强绝缘耐压是多少? A: 按 Table 9 加强绝缘行取值:>130–250 V 档 3 000 V,>250–600 V 档 3 600 V。
Q: 双重绝缘的基本层和附加层分不开做试验怎么办? A: §12.1.1 规定该绝缘视为加强绝缘,按加强绝缘的试验条件执行。分不开不是免测而是升级。
参考文献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3.7.10 — class II appliance 定义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9.1 / 9.2 / 9.5 — 防触电与保护阻抗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10.1 — II 类器具用开关的接地禁止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12.1.1 — 双重绝缘的可分试验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20.2.5 / 20.4.5 — 加强绝缘的间隙与爬电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8.6 — 双正方形符号标注禁止
- IEC 61058-1:2026 (Ed 5.0), 24.4 — 保护阻抗用电阻